为您解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亲们,宜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你晓得不?这位小主,你笑的那么开心,想必是知道的...
答:.......
宜宾市城乡居民病人住院费用怎么报销,哪些不予报销,小主们清楚不?
答:.......
哎!还是让宜宾市中医医院医保科来为大家解读吧。
答:嗯嗯嗯
0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概念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城乡居民自愿参加,参保居民和政府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乡居民医疗互共济制度。
02、宜宾市城乡居民病人住院费用报销方案
(一)参保病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扣除不能纳入报销的自费费用(含起付线费用)后的余下费用按照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二)目前宜宾市中医医院参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进行收费及报销。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为住院总费用扣除起付线和不予报销费用后,余下费用按75%报销。
宜宾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表
医院级别 | 二级医院 宜宾市中医医院 | 三级(无二级乙等以上定点医院转诊单) | 三级(有二级乙等以上定点医院转诊单) |
起付线 | 400元 | 900元 | 900元 |
报销比例 | 75% | 40% | 50% |
(三)每个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除大病保险赔付外,居民医保基金报销费用的最高限额标准为15万元/年。
(四)住院分娩医疗费用限额补助标准为:顺产800元、剖宫产13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200元。病理剖宫产符合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按参保居民住院报销,不再享受限额补助。
03、宜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情形
(一)因自杀、自残(精神病除外),斗殴、酗酒、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由责任人自己负担。
(二)属于工伤保险支付范围、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第三方负责的,应由事故责任者负担。
(三)各种预防、保健、美容、健美、医疗鉴定、不育(孕)症等原因住院治疗的,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亲们,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对宜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基本知晓了吧。
答:嗯嗯嗯
对于宜宾市城乡居民病人住院费用怎么报销,哪些不予报销,也清楚了?
答:嗯嗯嗯
是不是也晓得,在宜宾市中医医院,享受的是三级医院的服务,二甲医院的收费呢?
答:对头对头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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