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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扩!宜宾市中医医院自2024年1月1日零时起执行三甲医院收费标准及报销政策→

发布时间:2023-12-26
来源:宜宾市中医医院 0831-58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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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要求,按照《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宜宾市中医医院执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三级甲等收费标准及医保政策〉的批复》宜医保办〔2023100号,宜宾市中医医院将于202411日零时起执行三级甲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及报销政策,具体调整项目及价格详见医院自助缴费机物价查询界面及一楼大厅电子屏物价公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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