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比选项目
第一部分 比选公告
为加强本院中药配方颗粒的采购管理,拟对本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供应商进行院内比选。
一、项目采购原则
遵循中药饮片质量识别的特殊性,坚持科学评价,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全程监管。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药品质量问题和违规违法记录
6.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情况)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生产企业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经营企业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4.提供无重大违纪记录的声明函原件(自行编写);
5.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原件(自行编写)。
以上报名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受理。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四、招标方式
院内比选
五、比选项目时间及地点
比选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9.22 10:00:00
开标时间:2021.9.26
比选地点:宜宾市中医医院门诊七楼会议室
六、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黄莉13659039989
第二部分 比选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
2.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合同期满中标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二、服务要求、质量标准及履约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
2.招标比选服务要求:
2.1中标方必须对医院订单及时响应,确保24小时内配送到位,节假日照常配送。
2.2中药配方颗粒的运输、仓储、发放、配置等流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3中标单位按照医院需求在供货区域可提供院方要求的包装方式中药配方颗粒。
2.4若供货单位出现药品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供货不及时、服务满足不了需求等影响正常临床使用者,取消其供货资格,由后续排名者替补供应,以此类推。
2.5针对配送供应的产品有相关产品质量监管措施。
2.6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对质量进行承诺,须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书。
2.7对医院智能中药房建设能提供相关支持。
2.8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规定。
4.服务期: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投标人的供应综合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
5.需求方可根据药品用量实际需求增加或减少采购配送药品种类和数量。
6.凡是提供虚假证明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份和副本份,每套投标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在规定的签章处无论正本或副本都必须加盖印章(即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章)
四、验收方法和标准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的质量要求、中标单位的响应承诺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中标单位双方如对配送产品质量标准有异议的事项,供货期间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进行协商,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该项的标准进行验收。
第三部分 中药配方颗粒投标人比选方法和标准
一、资质要求
1.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3.提供2020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或者组织(事业单位)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财务报表和公司财务制度;
4.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此次比选截止日期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5.纳税的缴费证明材料(此次比选截止日期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药品质量问题和违规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投标人无商业贿赂等不良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
9.投标人不得具有禁止投标的其他情形;
10.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1.质量要求
1.1投标人配送供应的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及其他标准相关要求。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中药饮片炮制规格应依照我院用药习惯和招标要求执行;药材不得出现霉变、虫蛀、变色、走油、酸败等现象。有效成分、含水量、杂质、灰分、非药用部位、辅料、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等应符合标准要求;包装严密,基本要求:包装袋(箱)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封口严密,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
1.2每批次药品都须在供货时提供质量检测报告。
1.3投标人对药品生产质量管控强,拥有健全的全产业链质量管控体系。
1.4安全体系管理强,并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5药品的临床疗效保证能力,需具有相关研究室,认证证书证明。
1.6药品的临床用药安全保障能力,参与国家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并具有毒性饮片生产资质。
2.智能中药房的运营能力
2.1能为医院智能中药房建设提供相关支持,具备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设备维护、升级服务。
2.2调配设备运营:提供智能调配所需系统、设施设备及配套的技术服务人员,提供HIS接口相关技术及智能中药房等信息化建设;定期对系统进行更新、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有保证设备机组正常运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提供全套系统故障维护、零配件更换,并对机器使用人员提供相关培训。
3.服务方案要求:
3.1配送方案要求:
①具有规范、安全的采购流程
②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③具有完整的配送流程
④具有明确的配送人员的分工职责
⑤具有完善的沟通机制,能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采购人沟通顺畅
3.2应急措施要求:
①提供运输中的突发应急措施(包含:对运输途中突发状况的描述及对发生突发状况的处理方案);
②提供因问题产品引发的医疗事故应急措施;
③提供临时配送的应急措施(如何保证采购人临时配送要求的应急方案,方案中至少包含能保证本项目临时配送要求的配送方案);
④提供应急医疗服务方案。
3.3售后服务方案要求
①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人员配备
②产品退换方案
③售后服务的其他承诺及保证
4.商务要求
4.1交货验收与交货期
①签定合同后按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交货验收。交货期为每批次药品接到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期”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本项目交货期可在中标合同内按需方要求约定,中标单位需无条件同意采购单位的合理要求。
②急救药品,由医疗机构向中标人提出特殊配送需求,如果中标人表示无法及时送到,医疗机构有权自行采购。
③交货地点:医院指定地点
4.2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4.3配送及售后服务点要求
①在规定时间内将药品配送至医院指定地点;
②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点。如药品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单位须在接用户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
三、评审要求及综合评分明细表
1.投标人满足3家及以上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参与企业总得分为价格服务、业绩及配送能力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分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2.投标人不足3家时,经院内评审组成员现场讨论,资格审核通过符合两家情况下,仍按以下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3.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分原则 | 评分项 | 评分指标 |
价格服务 (15分) | 配方颗粒价格 (15分) | 供应商根据医院提供的品种目录进行报价,价格按照折合每g饮片进行报价。按下列方法计算合格供应商的报价部分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数:得分=15-∣F-Fm∣/Fm×100×Q。注:(1)Fm 为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平均报价(即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2)F 为各供应商提供的有效报价(医院提供报价目录所有品种单克饮片报价总和);(3)Q 为投标报价与本项目评标基准价的折价分,F>Fm时,Q=0.1;F≤Fm时,Q=0 |
业绩及配送能力 (18分) | 业绩 (15分) | 根据2019年以来四川省内三甲医院合作数量进行打分,38家以上得15分,28家以上得12分,18家以上得9分,8家以上得6分,其余不得分,本项不累计得分(提供相关供货发票或相关证明资料,未提供不得分) |
配送时间 (3分) | 常规药品1日内、紧急药品12小时内送达医院指定地点 | |
质量保证能力 (32分) | 质量控制实力 (12分) | 1、企业获CNAS实验室认证证书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企业获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企业拥有国家级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与疗效评价重点研究室项目建设得6分,拥有其他研究室或实验室得2分,本项不累计得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质量保证体系 (12分) | 1、企业拥有健全的全产业链管控体系,(需提供权威人士或相关机构鉴定证明资料得3分,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2、企业获质量追溯相关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认证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企业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颁发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6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每少一项扣3分) | |
临床用药安全保证能力(8分) | 1、企业参与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制定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网站公示信息截图) 2、企业具备野生动物类药使用许可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企业具有毒性饮片相关生产资质得2分(以生产许可证范围为准) 4、企业具有麻黄类易制毒药品资质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
售后服务 (14分) | 企业售后服务方案(14分) | 投标人提供了的货品配送时间响应情况、针对本项目运输途中的突发状况处理方案、临时配送的应急响应预案、协助医院因产品问题引起的医疗事故的处理方案、应急人员储备情况的进行横向评比,各项方案清晰、详尽、可行合理得14分,提供各项方案但不详尽清晰的酌情打分,每少提供一项方案扣2分。 |
企业延伸服务能力 (15分) | 智能中药房服务(8分) | 1.企业具备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设备自主研发、维护、升级能力,有相关调剂设备系统软件著作权得2分; 2.相关专利证书达到60项以上得3分,40项以上得2分,40项以下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 3.调剂下药精准度高,能精确到0.01g得3分,低于此精准度横向比较,酌情给分1-2分(提供相关证明) |
应急中药房服务(7分) | 能提供流动应急中药房服务得3分(提供相关专利等证明资料,未提供不得分),根据实施过的案例情况综合评定,优秀得4分,一般得1分(提供案例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
社会贡献 (6分) | 企业社会责任(6分) | 针对国家公共卫生事件,如新冠防疫期间企业做出重要贡献,有获相关荣誉得3分,企业相关防疫物品纳入国家博物馆收藏得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