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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中医医院2025年第二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3
来源:宜宾市中医医院 0831-58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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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自身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心理医生1名。

要求: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年龄40周岁及以下;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下午18:00前。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线上报名。

1.现场报名:填写宜宾市中医医院2025年第二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见附件1)和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宜宾市中医医院人事科办公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线上报名:填写宜宾市中医医院2025年第二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见附件1),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证、身份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资料扫描到1个PDF文件中)。文件及邮件主题命名:姓名+岗位名称+电话,发送至工作邮箱:2576933997@qq.com(注:未按要求发送者不予受理)。因邮箱投递简历发送失败所造成的报名失败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其他

(一)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开展面试、体检等工作。根据成绩、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二)到岗时间:拟聘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我们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等形式通知面试的相关事项,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动态关注信息反馈,因通信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递补。对在公示期自动放弃或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其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六)医院有权根据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七)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宜宾市中医医院人事科,电话:0831-786500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四、聘期及相关待遇

(一)聘期。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二)薪资待遇。本次招聘系我院自主招聘(编外人员),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附件:宜宾市中医医院2025年第二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宜宾市中医医院

2025年6月13日


附件1

宜宾市中医医院2025年第二次自主招聘

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备注:报考信息表请双面打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相片

出生地


民族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

时间


毕业院校

学历学位

及专业

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是/否)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通讯地址


邮政

编码


电子邮箱


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时间


岗位名称


联系电话


个人学历工作简历(从全日制大学经历起填写,时间经历不得中断)


取得何种职(执)业资格或专业证书,有何专长


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


所受奖励

情况


所受惩处

情况


考生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

    我已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理解其内容,认为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负完全责任。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核结果及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报考信息表请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