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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中医医院 关于公布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30
来源:宜宾市中医医院 0831-58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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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着力解决好医疗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现将宜宾市中医医院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问题

1.大处方、泛耗材问题,包括过度使用、定向使用等不合理用药行为,以及违反指征、指南使用耗材及滥用、冒用等不合理使用耗材行为。

2.超适应症检查问题,包括无依据扩大检查范围、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病人住院以完成各种医疗检查以及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简单“叠加”中西医治疗和检查手段等行为。

3.违规重复检查问题,包括对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结果不予互认,重新开单检查,或人为缩短复查周期开展相关检查等问题。

4.不合理组合检查问题,包括将应该单独申请的不同检查项目组合申请、组合收费、组合检查、分解项目收费或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费用等行为。

5.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等问题。

6.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等国家(省)重点监控药品的不合理使用问题。

7.处方(医嘱)中用药适应证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给药途径、单次用量、日剂量、给药频率)以及重复用药等不合理用药问题。

8.中药制剂问题,中医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

(二)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

1.对于“同病、同证、同效”的中药,未在辨证施治指导下,违规同时应用中药饮片配方和中成药,且中成药品种应用超过两种。

2.以次充好、缺克少量、以普通药材替代道地药材供患者使用。

3.医疗器械、药品、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辅料、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回扣或者利用“院外配药”“患者分流”当“影子股东”,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问题。

4.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利用号源、床源、用药等医疗资源牟取私利,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等问题。

5.医务人员诱导患者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指定” 机构检测、介绍“黑救护车”等各类第三方服务,收受回扣、提成等问题。

6.医疗机构人员为院外人员违规提供临床用药信息,供其发 放药品回扣等问题。

7.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领域虚假宣传、无证行医、 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等问题。

8.医务人员通过网上开药提成、非法直播带货、开展网络营 销等收取商业回扣问题。

9.医务人员服务态度恶劣,引发医患矛盾纠纷等问题。

10.未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对患者诉求未及时响应处置、同类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

(三)卫生健康领域惠民便民措施落实问题。

1.便民措施落实不到位,大型医疗机构群众看病就医候诊时间长,等待入院、等候手术时间长,与患者沟通及诊疗时间短的问题。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两癌筛查项目、全民预防保健体检工作等惠民政策宣传不力、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3.医疗机构安全管理意识淡漠,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存在作风不实、落实不力等问题。

(四)涉及医保资金使用的违法违规问题

1.串换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以及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问题。

2.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问题。

3.虚计诊疗服务次数,虚增收费项目、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违规使用中医医疗技术以及超频次、打包收费等问题。

4.与医药企业开展不正当合作,修改基因检测报告来欺诈骗保等问题。

5.随意扩大适应症违规开取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中药制剂、中成药骗取医保基金。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831-7865005、0831-7865048。

(二)举报信箱: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大湾路2号宜宾市中医医院行政楼二楼步梯处,邮政编码644000。

(三)来访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大湾路2号宜宾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

(四)举报邮箱:szyyyjc@qq.com。

三、相关要求

(一)投诉举报须提供具体举报事项内容; 

(二)投诉举报内容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捏造、夸大事实、诬陷诬告,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不予回复,并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医院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30日